常州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暫行規(guī)定
蘇工研〔2006〕10號
為加強研究生品德評定和學習管理,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促進競爭,保證培養(yǎng)質量,現(xiàn)結合我院的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暫行規(guī)定,望遵照執(zhí)行。
一、考核范圍
第三學期的在讀碩士研究生。
二、考核目的
檢查和總結碩士研究生入學以來思想政治表現(xiàn),課程學習和科研情況,獎勵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在校研究生。
三、考核內容
l. 思想品德
考核研究生政治活動情況、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方面的思想和表現(xiàn)。
2. 業(yè)務學習
考核研究生的學習態(tài)度和學習成績,以及在工程實踐中的能力和表現(xiàn)。
3. 科研能力
考核研究生在參加學術活動和科研工作以及在論文選題、學術報告等工作中表現(xiàn)出的自學能力、獨立工作能力和工作責任心。研究生必須在中期考核前完成論文選題報告。
4. 身體素質和參加鍛煉情況
平時體育鍛煉和參加各種體育比賽情況,身體素質和健康狀況。
四、 考核等級及標準
(一) 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二個等級。
(二)考核基本標準
1. 合格: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思想明確,態(tài)度端正,課程成績合格,具有一定的科研實踐能力;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參加校、各學院、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團結同學,關心集體。
2. 不合格:政治、業(yè)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不強,學習成績較差,缺乏科研與實踐能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也應確定為不合格。
(1)一學期內曠課累計超過兩周或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
(2)一學期內有兩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合格或一門學位課程不合格經(jīng)重修仍不合格。
(3)違反校紀校規(guī),經(jīng)批評教育仍不改過。
(4)在文獻閱讀和學位論文開題準備工作中表現(xiàn)出的分析能力、糾錯能力和工作責任心很差。
(5)無故不參加中期考核的。
五、 考核程序
1. 各學院進行中期考核動員,使在校碩士研究生明確中期考核的目的、意義、內容、辦法和程序,提高其參加考核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2. 碩士研究生按照中期考核的內容進行認真總結、自我評價,并填寫《常州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 導師根據(jù)學習階段碩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學習和科研能力及選題報告的情況進行評價,并簽署中期考核意見。
4. 各學院考核工作小組在審閱碩士研究生有關材料的基礎上結合其表現(xiàn)、導師意見確定考核等級。
六、 考核結果處理
1. 經(jīng)考核合格者,可進入研究生論文工作。
2. 對思想品德良好,學習成績優(yōu)秀,科研能力突出,綜合考核為優(yōu)秀者,可推薦參加各種獎學金的評定。
3. 對綜合評定成績?yōu)?span>“不合格”者,應給予考核警告的書面通知,指明努力方向,提出具體要求,并在第四學期初,由各學院小組負責對其復查,以決定其是否繼續(xù)攻讀學位。對復查仍不合格的研究生,將取消其研究生資格。
七、 考核時間安排
在第三學期末和第四學期初進行。
八、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內起執(zhí)行,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